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一、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具体区别如下: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没有义务,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且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4、效力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要求扶养人以扶养义务为前提,而遗赠则是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抚养协议的范本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情况是不同的,对于遗赠而言,还需要结合实际的遗产情况来进行处理,一般并不存在继承人的义务,但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认定为协议合同的一种方式。
  
  
总结: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一、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具体区别如下: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不得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影响?
      在当今社会,豆腐渣工程越来越引人注目,甚至于造成了许多悲剧。这种豆腐渣工程或许是人为故意造成的,但是也有许多豆腐渣工程是因为一些难以引起人们注意的微小因素造成的。那么影响工程质量的......


·土方清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方清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河道治理这类项目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河道清淤土方工程。这项工程主要就是通过清理淤泥,疏通河道来完成河道治理。在这类工程中,订立一份格式规范的土方......


·对于微信卖假口罩犯法吗?
      一、对于微信卖假口罩犯法吗?微信卖假口罩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以向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一、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或设......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