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上述规定明确说明了未成年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以及处罚时可以进行从轻处理的情况。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对于未成年人存在行政违法事项的情况下,应当区分不同的年龄层次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并不具备完成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是可以免予法律处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违法行为而定。
  
  
  
总结: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驳回撤销仲裁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驳回撤销仲裁的裁决不服怎么办?对驳回撤销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房子对于大家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
      房子对于您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一时之间恐怕难以降下来。所以实际上很多人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住房问题都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因此只能将更多希望寄予在国......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


·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吗?
      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吗?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的裁员补偿是按裁员前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而工资一般中扣除五险一金的,所以裁员补偿会扣掉五险一金。为了避免在今......


·对于婚内协议需要公证吗?
      对于婚内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内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放弃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行政处罚法25条的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