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名誉权纠纷案件

  如何认定名誉权纠纷案件(一)、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并指向特定人,诽谤作为其主要的形式,因此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各构成对了人名誉权的侵害。首先应当确定行为人是否对他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在侮辱他人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毁损他人名誉的故意目的,侮辱行为通常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侮辱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暴力行为。所谓暴力行为,是指故意对受害人施以暴力,使他的人格名誉受到侵害。如往他人衣服上吐唾沫,往他人身上泼粪便、剥光他人衣服、强令他人从胯下爬过去等。②语言侮辱。用语方对他人进行嘲笑、辱骂,使他人蒙受耻辱,名声败坏。如用下流、肮脏的语言漫骂他人等。行为人做出一定的姿态表演有辱他人人格的,也属于语言侮辱。③文字侮辱。即通过书写文字、图形对他人进行侮辱,侵害他人名誉。如书写和张贴丑化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漫画等。侮辱行为只有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所谓造成一定的影响,并非指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的损害后果,而是指是否影响了受害人在公众中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可认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2、诽谤行为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捏虚假事实并予传播诽谤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即口头诽谤和书面诽谤。①口头诽谤又称言语诽谤。即通过语言将捏造的虚假事实加以散布,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实施该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都具有故意,行为的方式也较简单。②书面诽谤又称文字诽谤。即通过书写文字把捏造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败坏他人名声。该类行为的方式较为复杂。责任主体也可能具有多样性。过错的形式也不限于故意。例如新闻出版社因审稿不严发表了诽谤他人的作品、属于过失侵权、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名誉权是每个人都有的,跟年龄或者是性别没有任何的关系。名誉权在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双方协议。侵犯名誉权是属于民事纠纷,不可以到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派出所处理的是刑事案件,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即可。
  
  
  
总结:如何认定名誉权纠纷案件(一)、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并指向特定人,诽谤作为其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络金融诈骗通缉令司法解释是什么?
      网络金融诈骗通缉令司法解释是什么?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呈上升趋势,但是很多相关的经济产物也随之而来,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网络金融诈骗,我国法律对网络金融诈骗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很多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要进行鉴定,看其死亡与交通事故是否有直接关联,如果有关联,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如果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联,是其自身原因......


·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
      劳动法加班工资是怎么给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话,那此时单位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劳动法加班工资是怎么给的呢?具体......


·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判刑
      一、从批捕后多久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


·刑事诉讼中有权申请回避的人是哪个
      刑事诉讼中有权申请回避的人是哪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


·不法分子卖假货能立案吗?
      不法分子卖假货能立案吗?不法分子卖假货是可以进行立案的,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通过代购购买到假货的,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何认定名誉权纠纷案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