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
  
  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危害,非进入住宅等场所不能救护或不能制止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即时进入。但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对于行政强制的具体事项,是由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司法职能,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处理的情况,相关情况的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处理。
  
  
总结: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一、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义务人不履行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什么?
      每天都有人结婚,离婚,随着人们社会的进步,传统思想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非常的少见,都是自由的恋爱双方因为相爱这对方,最后以结婚的方式延续自己对对方的爱。那么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


·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如何理解?
      在司法理论中,我国的法律体系十分庞杂,按照不同的分类原则,既可以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又可以分为复杂法和简单法、还可以分为重法和轻法,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具有较强......


·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一、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立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法办理,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可......


·我们知道,法律上对醉驾行为是严厉惩罚的。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
      我们知道,法律上对醉驾行为是严厉惩罚的。醉驾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有无证醉驾的行为,处罚会进一步加重。无证醉驾的当事人除了会被刑事处罚外,在五年内还不能考取驾照,这些违规......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孕期是否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


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