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该行政决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么由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可以申请撤销处理。另外当事人对相关行政决定有异议的,也可以合法的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并要求行政机关进行重新审查。
  
  
总结: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对于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的时候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很多人并不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当......


·一、上海抚养费最高多少钱的?
      一、上海抚养费最高多少钱的?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构成有哪些?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权利范围内做出的所有行政行为不一定都是合法行为,有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职权的便利性做一些违反行政法规的事情,那么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那些行为构成......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城镇化的不断完善,还时常会遇到有关企业、公司等拆迁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四川企业主,如果遇到企业拆迁补偿纠纷,不仅会影响到企业以后......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都有哪些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都有哪些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二、监视居住解除的相关规......


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