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对方要赔偿误工费,但没有收入证明,那么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对方是全责,也要赔偿误工费,拿不出收入证明也没事的,住院期间或者在家休养期间、护理费等,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认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类误工费用应根据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如没有固定收入的,应按照这类劳动人员的年收入,平摊到每个月的具体数额。交通责任方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总结: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对方要赔偿误工费,但没有收入证明,那么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对方是全责,也要赔偿误工费,拿不出收入证明也没事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刑。如果不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1、因为车祸导致一死一......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


·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
      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指专注投资于企业并购的基金,其通常的运行模式是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参与或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通过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来提升......


·公司股东退出该如何清算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


·商品房五证齐全都包括了哪些
      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商品房的情况,还需要对开发商的资质作出审查,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跑路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对开发商的五证作出审查,那么商品房五证齐全包括了哪......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