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一、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1、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2、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后出资修建的房产,一方按揭付款,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3、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一部分,借款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5、关于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介绍了,农村房屋的产权分配不像购房一样有一些票据可以作为依据,但同样也存在多种出资借款的情况,具体的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好石榴有票据可以作为分割时的有效凭证。6、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农村房屋是农民重要的生活资料,在农村往往成为离婚当事人财产分割中争议的主要问题。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有别于城市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在处理涉及农村房屋的分割,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二、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是不同的。农村房屋只有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由离婚当事人进行分割。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因为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份额,而我国婚姻法又未引入第三人制度,其他权利人不能参加诉讼,主张权利,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问题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之当事人另案处理;或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审理。这种情况下,农村房屋的分割应另案处理或中止诉讼。综上所述,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进行分割,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应当按家庭成员分割的份额确定,对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可另案处理。?
  
  
  
总结:一、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母亲重病继父能提出离婚吗?
      人有生老病死,婚姻生活中,母亲重病继父能提出离婚吗?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需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不成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但如果紧是因为一方重病,为了逃避责任而要......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按照律师平时工作的一个获得收入状况来进行赔偿,律师是服务行业的一种,那么律师的误工费会按照服务行业相关的工种的误工费计算。当事人有固......


·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如果因为工伤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其实劳动者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或者工伤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的。工伤认定书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


·肖像权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肖像权是什么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分别规定了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及肖像权受到侵害可获得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案件到公诉科后怎样走?
      案件到公诉科后怎样走?案件办理的过程往往并没有我们现象中的那么简单,案件到公诉科后怎么走的流程也要分为几步,遇见案情复杂和一时不能终结的案件是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法院......


一、农村民房是否牵扯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