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假公章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应当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交通工具,搬迁住所等证明材料等。5、提供行为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6、行为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也请尽量提供。二、企业如何防范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经济犯罪,往往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困难,部分中小企业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资金链断裂,最终难逃破产厄运。因此,企业应当将防止合同诈骗作为第一要务。(1)企业家本身以及企业高层领导应当注意自身建设,切勿因贪图利益而轻信对方。在签订合同,尤其是较大 款项的合同时应尽量谨慎对待,不可轻信对方的一面之词。有时甚至业务员在收受“回扣”、“红包”后会极力促成该笔业务,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不可急躁,应在全方面的了解对方后再进行签约。(2)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往往并不能参与每一次合同的签订,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应当设立合同审查、合同保存等细致环节,并建立一支谨慎、懂法的工作团队,对该团队的成员进行风险意识以及《民法典》相关的培训,使其在日常的工作当中避开诈骗陷阱。(3)建立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制度。合同诈骗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当中,因此,为了避开风险,企业应当对对方的情况时刻关注,避免其携款潜逃。在合同签订时,尤其是与新客户的合同签订时,企业应当从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对方公司的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基本信息,如果其信息有异样或瑕疵则应当慎重签约。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当随时关注对方公司的履行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状况,关注其是否正常履行合约、是否有能力继续履行合约以及履行过程中有无异样等,这不仅能够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民事纠纷,防止损失。签订合同本身就应该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真实的原则,如果故意隐瞒事实,用虚假的信息与人签合同从而获取利益,就会涉嫌合同欺诈。当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涉嫌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经济犯罪,往往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困难,部分中小企业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资金链断裂,最终难逃破产厄运。
  
  
  
总结: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认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在实践中,不少开发商在延期交房后,不......


·土地使用证需要邻居签字吗?
      土地使用证需要邻居签字吗?土地使用证需要邻居签字,这是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所规定的。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


·诉讼时效中断的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的情形具体是什么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


·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国家对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是通过汽车牌照来管理的,所以汽车牌照就跟公民的身份证一样,新车买了以后不上牌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上路的。一般情况下办理汽车牌照都是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


·哪些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在我国民间习俗中,男女结婚前一般男方会派发彩礼,不过对此法律中是没有做出强行规定的。但是,如果一方反悔,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结成婚,纠纷就随之而来。那么,哪些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呢?......


·法人唯一的人身权有哪些?
      法人唯一的人身权有哪些?一、法人唯一的人身权有哪些?法人唯一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