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商标侵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商标侵权刑事责任构成是什么?(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商标犯罪违法行为有三种: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二)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构成要件:1、必须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必须实施了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行为。3、侵犯商标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非法牟利,或破坏他人商标信誉,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在对于商标类型的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刑事法律或民事法律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已经涉及到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的时候,那么就需要进行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前提必须是构成该犯罪。
  
  
  
总结: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商标侵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一)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


·去什么部门做工伤鉴定?
      安全问题是我们一直需要去解决和预防,但是意外难免会发生,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对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呢?当然,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工作是占少数的,而绝大多数工作是可以有试用期的。那作为新......


·企业应该怎么合法辞退员工
      企业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可以分为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当然,在违法进行辞退的时候,就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企业最好还是进行合法辞退比较好。那实践中,企业应该怎么合法辞退员工呢......


·一、就业协议视同劳动合同吗?
      一、就业协议视同劳动合同吗?不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办完离校手续准备根据签订的协议正式就业,而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由学生、......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