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二、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的时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半点关系。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剥夺。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答案已经不言自明了。任何私生子都有权得到抚养费,父母必须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一旦夫妻离婚,往往就需要拿到明面上来处理,但此时抚养权并非一定要归哪一方所有。基于孩子利益的考虑,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抚养权就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实践中,由离婚夫妻轮流抚养照顾孩子的情况也不少,这样做在某些方面,其实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比较低的。
  
  
  
总结: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
      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一、催缴物业费通知要提前多少天下发物业费催缴通知通常是过了缴纳期限就可以下发了。对于物业费催缴可以采用以下建议:1、不断提醒由于工作生活繁忙,业......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追债的方式有哪些在欠款发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动还款,甚至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款有几......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还能考吗?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还能考吗?无证醉驾考驾照5年内不能考,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具体情况如下:1、未判决前,即使能考,......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