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

  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 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是否准予撤销时,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但要注意的是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本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但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撤销权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当事人可以以两种方式放弃撤销权:第一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以明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是很典型的对权利的处分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用口头的方法明确表示,也可以是用书面的方法明确表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撤销权的放弃。第二种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放弃其具有的撤销权时,并不一定要向当事人明确表示,他也可以以自己的行为来放弃该撤销权。
   二、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就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综上,撤销权在两种法定的情形之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以后合同的效力就是绝对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或者还有相关的问题需要了解,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总结: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一、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有哪些?(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


·检察院7天批捕时间未作出决定怎么办?
      一、检察院7天批捕时间未作出决定怎么办?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如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放人......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


·处理交通事故中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一、处理交通事故中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但要看当地具体标准。该法律规定违......


·孙子去世爷爷有继承权吗?
      孙子去世爷爷有继承权吗?一、孙子去世爷爷有继承权吗?爷爷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评残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再次起诉。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但是当事人要注意民事诉讼时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


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