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三、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暂无商业秘密的具体标准,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
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
(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
(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
(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销售减少的总数难以计算的,可以侵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的乘积作为损失的赔偿额。
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
侵犯商业秘密这种做法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并不是所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会被判刑,就算侵犯商业秘密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得对被侵权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这种不正当竞争的做法,行政单位也可进行行政处罚。
总结: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发包方应对受伤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有以下几种: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3、多次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
·起诉变更抚养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案件当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也属于一审终审的类型。因为一审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就非常的谨慎,而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频繁的变更抚养权这是非常不利的,不过孩......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
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权,是我国在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担保形式,有维护公平交易,促进社会和谐,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的功能。那么,留置权可以设定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是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