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可能有什么?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3、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合同的有关要素和成立条件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涉及到造成了后期的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判决处理,但必须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总结: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原告庭审说错话,应该及时跟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内容来判决处理,涉及到原告存在伪证或者妨碍审理行为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简单的说合同诈骗罪算是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一般出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一般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法律方面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与对单位构成此罪......


·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轻者造成车辆剐蹭,要损失一笔维修费用;严重的,甚至会出现重伤、死亡。不管是那种情形,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保险公司都需要赔偿受害......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一、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


合同没有终止日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