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作为《司法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也仅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并不当然地适用于其他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的买卖纠纷。(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司法解释》规定的五种情形中,前两种情形属于恶意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 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则不发生违约行为。2.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 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 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4.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在此之外,应该注意的是恶意违约的规定,而《司法解释》上述二种情形的规定则是规定的恶意违约的具体规定。二、关于商品房究竟是不是商品的问题商品房当然是商品。这不仅仅是其名称上就已经包含了商品的字样,而且其符合商品概念的一切特征。商品就是用于交换的产品,而产品就是经过了一定加工的物。商品房当然是经过了人的加工的物,是为了进行交换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商品房不是商品。三、惩罚性赔偿的法理依据惩罚性赔偿不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而是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认为赔偿的主要功能是补偿,但是也有非常重要的功能是惩罚,那就是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经济上的制裁,使其不敢实施违法行为。因此,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是理直气壮的赔偿,它的赔偿幅度是原价值的三到七倍,足以将违法行为人罚得破产。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性条件如果是存在欺诈或者恶意违约的行为我们需要对其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才可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也是有相关的标准规定,可按照《司法解释》来进行判断具体赔偿。
总结: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有网友咨询,其所在村落分配土地时起了纠纷,一方和村委联合私下写了份协议书,后又欺骗无知村民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签下。但那协议书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内容......
·一、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及时报警,并且通知保险公司,特种车交强险也应赔偿,从交强险设立的目的看,交强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其立法本意是以该强制性责任保险......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父母订立了将所有遗产赠与给其他人员的遗嘱,或者是存在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