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三天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二、《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的规定是什么?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2、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4、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5、因买受人的原因而导致的对于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在约定了三天的履行期限内,一方没有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的,那么另一方可以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总结: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三天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何为期房、现房?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


·死缓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什么 其主要职责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什么其主要职责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什么?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


·私人车辆无偿借与公司使用合同怎么签订?
      私人车辆无偿借与公司使用合同怎么签订?1、无偿租赁实质上就是借用合同,法定代表人完全可以和公袭司签订一个借用合同,在合同中利用约定车辆的合理保养维修费等可以使公司列支费用,同时借用合......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国家发明专利包括什么?1、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