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一、撤销权之诉起诉状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2、……
  3、……
  事实和理由:
  ……。
  ……。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
  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年××月××日
  二、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民事诉讼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如能提供打印文件的,必须手书签字。
  2、必须写明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3、写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制定。
  
  三、撤销权的规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撤销权之诉起诉状以及与撤销权相关的知识。撤销权之诉起诉状的大致格式就如上文所示,具体的细节以及实际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防止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这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找律师咨询。
  
  
  
总结:撤销权之诉起诉状一、撤销权之诉起诉状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同居子女有继承权吗 同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男女未婚同居的,此时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在这个期间所生下的子女一般也是属于非婚生子女。很多时候,人们都是认为这里的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子女是不具有继承权的。那到底从我国法......


·电动车拖车的费用由谁承担?
      电动车拖车的费用由谁承担?如果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内,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


·刑事案件中如何证明主观故意?
      刑事案件中如何证明主观故意?刑事案件中证明主观故意需要根据犯罪的情况来进行证明。比如说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的,这种主观故意是非常好判断的,对于他人进行暴力行为,就是属于主观故意。反......


·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有哪些条件?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对劳动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而双方也就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双方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劳......


·起诉判决书债权转让具体指的是什么
      起诉判决书债权转让具体指的是什么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


·致人轻微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不仅在赔偿方面不一样,就连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而其中很显然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时候,处罚要严重一些的。那现实中......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