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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经济诈骗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诈骗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诈骗类型的案件,如果发现犯罪嫌疑时,是存在着社会危险性,而且有逃跑等相关的迹象的话,可以进行批准逮捕。当然批准逮捕的话,他在采取措施的时候,必须要提起检察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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