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条超过4年了还有效吗?

  借条超过4年了还有效吗?借条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但涉及到起诉时需要对诉讼时效进行认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有效期内间主张过权利,则从主张权利日期开始计有效期。欠条的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通常情况有两种,具有还款日期的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涉及到借条超出4年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还款的具体期限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超出诉讼时效的,司法机关还应当对是否具备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来进行处理。
  
  
  
总结:借条超过4年了还有效吗?借条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但涉及到起诉时需要对诉讼时效进行认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有效期内间主张过权利,则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因此,如果行为人构成受贿罪的,就要依......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吗?可以,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


·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一、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时,一般是以国家政策为准,以地方拆迁政策作为参考。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


·精神病司法鉴定无刑事责任的流程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犯罪嫌疑人被捕后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因为有的犯罪人员不是自己本意想去侵害他问的合法权益,有时会因为疾病的发作而导致犯罪,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无刑事责任的流程有哪......


借条超过4年了还有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