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的话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应该和工商局的备案是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三、关于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32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39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正常情况下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后,就应该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如果以股权转让这种形式,掩盖公司的一些其他非法目的的,不管是对抗工商局的备案还是其他的违法行为,协议都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总结: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一、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的话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10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第一顺序法定继......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哪些
      高速公路对于道路的质量要求是非常高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造,但是为了保证质量,也出台了一些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目的就是确保质量,但是质量保证措施都有哪些呢?其实质量......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股权转让协议对抗工商备案协议是否有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