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虽然是对因涉嫌犯罪而被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但是却有着重要的程序和实质意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不仅表明了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而且互相间还有独立的意义,即“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发展变为“被告人”。有些案件在经过侦察和审查起诉,最终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犯罪嫌疑人”不会变成“被告人”,诉讼将会终止。
  
  3、不仅在程序意义上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有区别。
  
  二、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权利
  
  (1)委托辩护人
  
  (2)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聋、哑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讯问等程序
  
  (5)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6)有权申请重新或者补充鉴定
  
  (7)有权提出申诉。
  
  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以下几项权利:
  
  (1)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证据质证
  
  (2)参加法庭辩论
  
  (3)向法庭做最后陈述
  
  (4)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5)提起上诉
  
  (6)提出申诉。
  
  (4)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三、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法律文书: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都是统一称为被告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犯罪嫌疑人找个比较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争取其他权益。
  
  
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中的中止审理的情形
      一、刑事诉讼中的中止审理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这个时候都是有可能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当然往往赔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动者,在计算的时候也要结合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


·顾客在商场受伤如何谈补偿,是怎样的
      顾客在商场受伤如何谈补偿,是怎样的我们在休闲的时候都会选择去商场逛街,在商场经常会因为个人原因以及商场的原因等受伤,顾客在商场受伤之后就会找商场的管理员来进行赔偿,顾客在商场受伤如......


·关联公司混同用过,劳动者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其本质上已具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依法独立地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故在仲裁或起诉时可以以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为当事人进行。至于他们是否有独立......


·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区别有哪些要了解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区别,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知道了它们的概念,也就能知道它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了。一、债权资本债权资本是......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转账支票作为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一般情况之下,只要转账支票的出票人没有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都可以背书转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