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一、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终生居住,但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居住不能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二、房屋转租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
三、房屋出租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出租房屋要办什么手续?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居住权跟产权还是有区别的,如果当事人有终身居住权,意思就是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当中,但是,当事人实际上没有权利对这套房子进行任何处分,包括出租或者说是立遗嘱。
总结: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一、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终生居住,但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居住不能处分。《中华人民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
·网络敲诈勒索要怎样报警
建议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保护好证据和自身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
·如何举报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如何举报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在公司成立初期,要按期缴纳出资,如果一些人为了逃避出资责任不缴纳,或者虚假缴纳,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如何举报虚假......
·行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的途径包括哪些?
行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的途径包括哪些?一、行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1、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海上保险人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先决条件......
·构成遗失物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构成遗失物的一般条件是什么一、构成遗失物的一般条件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
·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方面会对起诉的条件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给予立案,之后就是排期对案件进行审理。就离婚诉讼立案来看,这里面也有一些需要......
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