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工会主 席、副主 席或委员的;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员工正处于义务服兵役期间的。二、被公司辞退后赔偿标准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日常中,如果出现被公司无故辞退的情况,可以主张向所在的公司索要经济补偿,或向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虽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劳动者)的几种情形,但是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和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公司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总结: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来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农民的地被国家占了,就会给农民赔偿所占土地的金额,但有些国家的赔偿款没有当时预想的那样,那么双方就会起争执,现在好多地方都是先把标准公布出来,再来征收土地,那就来了......


·随着市场经济中的车辆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城市中的车辆与日俱增。
      随着市场经济中的车辆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城市中的车辆与日俱增。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不太清楚,导致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团团转。那......


·最高院案件的专利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院案件的专利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一、最高院案件的专利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子女也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关于赡养父母,我国相关法律中是明确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一、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确实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和真相对......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其实也就是侵犯的受法律保护的法益,当然也会存在不同的犯罪侵犯相同法益的情况,但由于在其他方面的不同,因此才会规定为两个犯罪。那其中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