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二、定金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定金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关于定金合同,比较常见的就是买机动车、房子的时候都得先交一部分定金,其实只要交定金就应该签订定金合同,而且交的定金也是有上限的,类似于房屋买卖合同交的定金,最多不能超过房屋价值的20%。
  
  
总结: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腿骨折出院后误工费是否存在
      腿骨折出院后误工费是否存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


·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尽管遵守法律上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得到工资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公司内部其实也是有制定好的规章要求每个劳动者规范遵守后才能保证公司的秩序和营利情况,对于违反规章的处罚也是有明确规......


·离婚以后抚养权归谁所有
      离婚以后抚养权归谁所有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


·取保候审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判缓刑的几率大吗在对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此时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批准取保候审,让其暂时不被羁押。而一般批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


·五险一金具体指什么内容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薪资待遇了,要知道“五险一金”是薪资待遇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很多人对五险一金具体指什么还存在疑问,为您整理了五险一金所包含的内容和缴纳比......


·股东会的职权具体有哪些?
      股东会的职权具体有哪些?一、股东会的职权具体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