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一、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父亲去世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有: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谓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则委托合同自动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来继承。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一旦劳动者死亡,则原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也随之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3)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的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
  
  2、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债务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1)出版、演出合同中作者、表演者完成创作和表演的义务是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2)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亲自完成承揽标的的义务也不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3、保险金
  
  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4、死亡补助金
  
  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
  
  5、承包经营的财产
  
  在实践中,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的财产,如土地、林地、企业等,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承包经营的收益,属于遗产。
  
  6、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后对其亲属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该款系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由受抚慰者本人享有。
  
  7、国有资源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二、合法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有关遗产继承的具体范围,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财产清算情况来进行办理,在继承行为发生之前,是需要对父亲的遗产进行认定的,必须是父亲合法的遗产才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处理,对于上述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是不可以继承处理的。
  
  
总结:一、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父亲去世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有: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计算的?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计算的?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


·民事诉讼上诉案如何法律援助?
      民事诉讼上诉案如何法律援助?目前我国的司法救济制度比较完善,经济困难群众在参加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得到无偿的律师服务。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发起上诉,要求进......


·怎样认定遗嘱无效
      怎样认定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订立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


·职务作品的权利分配原则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权利原则是什么?职务作品制度的关键在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分配,而分配的依据就是对双方各自承担之义务的认定。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


·苏州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苏州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一、关于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一)补偿方式及选择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部......


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