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原则的特征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的特征有哪些1.免除了原告(受侵害人)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原告仅仅只需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不须证明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否具有过错。但是,如果原告仅能证明有损害存在,而不能证明何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不能适用过错推定。2.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由被告就其没有过错问题作出反映。就是说,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首先推定被告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然后由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有某种特殊的抗辩事由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证不能成立,则将确定被告有过错。3.在某些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中,法律对抗辩事由作出了严格限制。如法律规定抗辩事由为不可抗力、第三人过失和受害人的过失,被告只有在证明存在这些抗辩事由的情况下,才能表明其没有过错,从而推翻其过错的推定。由于抗辩事由是严格限制的,这就大大加重了被告的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从另一角度说,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
总结:过错推定原则的特征有哪些1.免除了原告(受侵害人)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原告仅仅只需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不须证明被告在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
·酒驾缓刑再次酒驾怎么处罚?
酒驾缓刑再次酒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缓刑会被撤销,与新罪名(即危险驾驶罪)一起数罪并罚。法条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1、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2、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
·那些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那些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
过错推定原则的特征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