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屋继承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继承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二、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房屋继承要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的法定继承人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才能进行过户。房屋继承公证费是根据面积计算,40元/平米,继承公证费每一单80元,放弃继承公证一个人8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则按房价总值的百分比收取。
  
  
总结:一、房屋继承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1)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2)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驾应该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醉驾应该怎么处罚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


·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吗?
      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吗?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但不得随意支配,需要以监护人的利益为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由于个体经营者的特殊性,在个体商户的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发生误工的情况,个体商户的经营时间,场地等会受到限制。当此种情况发生时,就需要进行相对应的赔偿。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婚姻法离婚房车分割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以后,在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其中有一份比较复杂的,就是针对房产车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因为是属于不动产,所以在分割的时候,往往面临的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是如今房子在购买的时候......


·吉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位于我国的北方,是我国北方的一个交通枢纽,根据相关的统计,吉林省每年处理最多的案件就是交通事故,因此,吉林省交警部门每年会花费大量的人力在整治吉林交通事故上,以减少吉林交通事......


一、房屋继承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