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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

  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
  
  一、父母有一个不在了怎么立遗嘱?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
  
  1、《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存在不同形式的内容相互抵触的数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父母健在怎么立遗嘱?
  
  遗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力
  
  1、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立遗嘱的程序需要合法: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财产的法律形式越来越复杂,包括不动产权利、知识产权、股权等等。 所以,为了避免立遗嘱人去世后发生几个继承人争家产的人伦惨剧,定立遗嘱应当委托律师进行,由律师代为审核,才能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过遗嘱公证,那么遗嘱应该以最后一个为准。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自书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最好是进行公证遗嘱,因为更具有法律说服力,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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