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一、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
  
  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
  
  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
  
  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8、间接正犯:
  
  (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
  
  (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
  
  (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
  
  二、共同犯罪应当怎样处罚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共同犯罪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 必须是犯罪行为,否则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总结: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一、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


·一、已网签未备案被抵押合法吗?
      一、已网签未备案被抵押合法吗?不合法,必须在网签备案后,才可以合法抵押处理。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经常存在于很多的地方的,在交通事故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责任划分的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包括要看房屋的卖方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还要看有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最后还要看房屋周围的建筑设施等是......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才可以?
      在工作中无论出现什么事故造成员工工伤的都会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伤残程度如何,才好与用人单位协商如何进行相关的赔偿事宜,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才可以呢?了解......


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