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一、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情况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的问题,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情况讨论的,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等不同情形,另外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可以进行救济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总结: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一、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的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


·违规制造枪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违规制造枪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违规制造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关于借款的利息,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其利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即《合同法》规定的是一种自治原则。利息是由双方的当事人自己协商约定,但是要在法......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不批捕的话,如果是取保候审,是要缴纳保证金的,当然你也可以用人保。就是找个保证人。然后就可以不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后会发还给你的,你要把收据保存好。......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离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只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可以收取违约金。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提前辞职的违约责任,如......


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