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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遗嘱怎么有效合法

  父母立遗嘱怎么有效合法
  
  一、父母立遗嘱怎么有效合法?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6、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如果父母生前就已经立好了遗嘱,在父母去世以后,有子女对父母的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产生了质疑,那就得提供遗嘱无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然的话,就应该按照父母立的遗嘱执行。遗嘱肯定是大于法定继承顺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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