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不是附条件的赠与,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养人生养病死,就属于他的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2、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法律地位。其次,遗赠扶养协议还不同于遗赠,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赠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在赠与人生命终结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从双方形成合意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二、抚养遗赠协议是否可以附条件?1、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2、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我们国家遗赠扶养协议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协议,因为它会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人身方面的权利,所以他和我们国家的普通合同协议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此在性质方面就存在着差异。
  
  
  
总结: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不是附条件的赠与,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间借贷涉嫌犯罪中止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民间借贷涉嫌犯罪中止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民间借贷涉嫌犯罪中止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24条第2款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


·未进高速收费站掉头走了扣分吗?
      未进高速收费站掉头走了扣分吗?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外面,此时如果想要掉头,那么必须先观察有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如果没有那么掉头就没关系。如果你进入的高速公路入口只有一条路直达收费站,那......


·下班回家的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的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下班回家的路上摔倒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涉嫌侵犯肖像权是什么案件 一、涉嫌侵犯肖像权是什么案件?
      涉嫌侵犯肖像权是什么案件一、涉嫌侵犯肖像权是什么案件?侵犯肖像权是民事案件,被侵权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对于住房公积金能否继承?
      对于住房公积金能否继承?可以。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


·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