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应当区分于故意杀人罪,对于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属于法律上认定的一定手段来导致人员死亡的,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现场勘查情况来进行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
  
  
  
总结: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络诈骗金额较小怎么处理
      诈骗金额较小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的,则不构成诈骗罪,但会按治安案件处罚。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则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


·中国企业美国并购流程是什么?
      中国企业美国并购流程是什么?一、中国企业美国并购流程的内容1、中国企业美国并购的流程涉及到公开竞标交易的内容。公开竞标交易一般来讲,在公开竞标交易中,卖方及其财务顾问会设计两轮......


·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报警吗
      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报警吗?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的现象可以说是十分常见,很多人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在网络逐渐普及后,也逐渐出现了新型的诈骗形式——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形形色色,让人防不胜......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这样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最近,汝州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交警部门严厉查处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那么,汝州......


·捡到东西属于不当得利还是无因管理?
      在马路上或者是一些场合捡到东西的行为,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过,小时候如果能在路上见到几毛钱都能高兴很久,我国的物权法中对于捡到的东西有分两种状态,一种是不当得利,还有就是无因管理。那......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