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对于外国人监视居住的最长分别是6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zd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版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权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况,外国人存在违法的行为也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监视居住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审查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认定。
  
  
  
总结: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对于外国人监视居住的最长分别是6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高空坠物把车子砸了保险赔吗?
      一,高空坠物把车子砸了保险赔吗?假如你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种,那么,遇到这种悲催的情况只能自己解决了,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只有你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种中的车损险,保险公司才会对......


·广东省省会城市、羊城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在这样一座大型
      广东省省会城市、羊城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在这样一座大型城市中,每年都有大量的本地及外来劳动人口,而他们不仅关注城市的总体工资待遇水平,也关注五险一金等福利情况。网的编辑也同样......


·民事诉讼法执行书面异议的时间期限
      民事诉讼法执行书面异议的时间期限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


·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罪的量刑是什么
      其实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心智是非常不成熟的。尽管学校、社会和家长在积极努力的给未成年人塑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现实却是未成年人很容易被一些不正之风轻而易举的诱惑。在卖淫嫖......


·法院怎么对婚姻纠纷调解
      关于婚姻纠纷调解其实也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方面进行的调解工作。那么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一、......


·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
      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一、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