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方拖延开庭时间怎么办?

  起诉方拖延开庭时间怎么办?可以举证到法院要求驳回延期开庭的申请,另外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中,属于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较多,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被拘留,无法继续开庭审理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二、延期审理的相关规定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导致人民法院无法在原定日期开庭审理案件,遂将开庭审理延迟 到另一日期。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即可以当庭通知下次 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不能即时确定的,可另行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起诉方需要根据司法程序的相关规定来对诉讼案件进行处理,涉及到开庭的具体时间,应当基于实际的案件调查情况而定,如果起诉方认定不需要进行诉讼的,可以向法院合法的申请撤诉处理,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起诉方拖延开庭时间怎么办?可以举证到法院要求驳回延期开庭的申请,另外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


·动产担保的公示方法有哪些
      动产担保的公示方法有哪些(一)采取辅助公示方法,具体做法有打刻抵押标记、粘贴抵押标签等,其规定有三:1、辅助公示方法仅适用于本有登记制度之外的其他适宜采用该方法的动产。如机器设备、电器......


·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怎么办?一、婚姻法中关于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1、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个月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


起诉方拖延开庭时间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