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检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开展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应法律职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六条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专项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可同时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专项检测资质。海南省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的质量检测业务内容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分别见附件一(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和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从事本办法附件一之外的工程质量检测仍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本办法的调整范围。
第七条申请检测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由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声明的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首次申请应提供仪器购买发票原件及扫描件;
(五)所申请开展检测项目及参数需要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扫描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七)房屋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能证明其房屋使用权的证明。
第八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及资质审批有关规定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并依法告知申请人。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什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618-20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JGJ/T 181-200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分类标准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些工程是需要进行检测的,只有质量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够完成验收工程当然是你的验收工程,它也是必须向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来进行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于这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总结: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绘画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绘画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吗?若画画的行为符合上述认定标准,那么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步入职场,进入职场的第一课就是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该知识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更是让自己避免签署不平等用工......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要想快速离婚,只有协议离婚速度最快,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程序: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国家征地补偿给流转方正确吗?
您都知道,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会对原土地使用人进行补偿。但是土地的使用者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土地也会流转。那么,土地在进行流转以后,国家征地补偿给流转方还是要补偿给原土地所有人......
·寻衅滋事律师费是多少?
寻衅滋事律师费是多少?因为自己一时冲动而被国家机关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告上了法庭就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以尽量减轻处罚,但是律师的专业辩护并非免费而且还会收取较高的费用,但无论律师也必须......
·批捕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吗?
一、批捕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吗?批捕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
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