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与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竞业限制期内劳动者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如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而且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第二十三条中的竞业限制期不单只是劳动合同期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额外的竞业限制期,但是额外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区域、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和劳动者需要支付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值得一说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即使违反的竞业限制约定,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上述的二十二、二十三条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最新事业单位辞职违约金标准我国劳动法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签订违约金,所以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了年限,但是如果规定了违约金是没有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需要赔付单位违约金,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事业单位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情形法定原则,只用两种情形你才需要交纳违约金。1、单位对你采取了专项技术培训;2、你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即你辞职后一定时间内到别的医院做同样的工作。除此之外,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即便劳动者需要支付合同违约金,但是最多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教育经费。在或者是双方进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同意,人民法院是不参与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想上班了,直接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了,不是毁约行为。
  
  
  
总结: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理解绑架撕票定什么罪?
      如何理解绑架撕票定什么罪?社会上绑架犯罪是性质及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稳定影响极坏的犯罪行为。那绑架撕票定什么罪呢?根据法律规定绑架罪可以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致使被绑......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如何收费的?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如何收费的?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地四万元左右,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情形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


·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
      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一、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夫妻一方赌博所负的债务,因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所以应该由举债人自......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一、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