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

  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 一、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三、参考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诉,以上是我们对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的解答,希望对的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妨到在线向我们的律师提出,我们的专业律师将尽心为您服务,为您答疑解惑。为您提供有益的法律服务,助您争取权益,规避风险。
  
  
  
总结: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一、国家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区分值班和加班 节假日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
      如何区分值班和加班节假日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值班和加班都是在非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例如:既有夜间加班也有夜间值班,既有假日值班,也有假日加班。两者所占用的时间都是非正常工作时间。那么,......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有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存在医患关系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二)医方存在......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交房租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交房租,不然可能面临一天一百的滞纳金,或者超过3天不交就被赶走或交2月房租当违约金。中介公司专门有人看日期,三天内不通知,故意到第4天才通知;(二......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


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