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新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新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签订的合同金额在两万元以上就可以进行立案了。为了防止合同诈骗案的产生,首先是每个人都提高警惕,天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家不要占便宜。然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更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签订;最后犯罪人一定要严惩。
总结: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新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贴
说到纳税的问题,就不得不提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而且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贴法也是有将就的呢。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贴呢?房屋租赁要交纳的税的种类和税率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
·公诉人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诉人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关于故意伤害罪开庭全过程,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工程发包人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后,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并且要求施工方缴纳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
·买卖合同逾期交付货物可否再主张违约金?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可以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主张违约金。这种惩罚是惩罚性的。它不是建立在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前提下。即使不能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实际损失......
·旅游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旅游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旅游行业,有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会选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和家人亲朋好友一起出行。本来游客们抱团旅游的初衷肯定就是为了放松身心,......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父亲老年痴呆不能够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新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