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

  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人代书遗嘱前,应当询问:1、立遗嘱人及被继承人的身份;2、立遗嘱人立遗嘱的原因;3、立遗嘱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自然状况;4、立遗嘱人之前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5、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内容、财产有无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二、代写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综合上面所说的,代写遗嘱一般是由其它人来进行书写,而对于代写遗嘱要确定见证人与继承者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同时对于书写的内容与口述的内容必须要保证一致,这样才能保障到此遗嘱是属于有效的,但对于此遗嘱也要在被继承者死后才会生效。
  
  
  
总结: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还是责任的的确定,对于不同的责任相应的误工费赔偿就会不同,百分之50责......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


·入职前已怀孕的员工是否需要发试用期薪水
      入职前已怀孕的员工是否需要发试用期薪水试用期与可否怀孩子无关系,全体劳动者相同待遇。《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2年......


·打架没动手需要承担责任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大力倡导下,仍然有些人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于他们而言,之间所存在的所谓兄弟义气,使得一些上前围观者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惩罚。那么在法律上,打架没动手需要承担的哪......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解除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解除监护权?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解除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监护权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


·处罚有关肇事逃逸规定有哪些内容?
      处罚有关肇事逃逸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


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