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是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前提。一般说来,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涉外合同生效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如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和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等。因此,合同的效力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或愿意发生的效果,另一方面是不履行合同时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关于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律师认为,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做法;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因为:(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保护;(5)对合同中的物权的处理不仅影响合同当事人,而且可能影响其他人,不宜适用合同准据法。3、如果违约的同时还伴有侵权的,有的国家主张对合同义务适用合同准据法,因为合同义务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其法律适用应当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首先适用当事人在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对侵权行为则应用侵权行为地法,因为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原则是各国所普遍采用的原则,只是理由各异,有的国家以“场所支配行为原则”为依据,有的国家以“既得权说”为依据的。4、对于合同的履行问题,一般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但也有些国家主张应适用合同的履行地法。如果合同有两个以上履行地,则一般适用主要履行地法。因为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行使其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属于行为的范畴,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应当适用履行地法。近几年中随着我们涉外合作越来越多,那么涉外合同也是越来越普遍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际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签订涉外合同时也是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只有建立在涉外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前提下,才能促进交易活动的开展。
  
  
  
总结: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是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前提。一般说来,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涉外合同生效的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


·被前夫打了报警要怎样处理
      被前夫打了报警后,应当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保留好现场的各种证据。警察对于有证据的殴打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


·变更合同价款的限制中的调整和方式是什么,确认方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的限制中的调整和方式是什么,确认方式是什么一、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工程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依照以下原则调整合同中已有适用单价的,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合同......


·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个人在结婚之前获得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即使夫妻日后结婚,财产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那如果是在婚后用婚前的钱购买了一辆汽车的话,此时该汽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很多人对......


·财产险险种有哪些
      财产险险种有哪些?分别是什么?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为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买保险。当人们遇到突发事件时,保险就起到了救急的作用。财产保险简称财产险,财产险有很多种。那么,财产险......


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