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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5、遗嘱中给继承人中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每种遗嘱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要件二、自书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关于遗嘱,根本就不需要按照子女的意愿去立遗嘱,更不存在着父母分配遗产的时候,必须要均等的分配给几位子女,因此,子女是否在场对遗嘱的法律效力几乎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反而某些子女强迫父母按个人意愿立遗嘱的,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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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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