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

  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
  
  一、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
  
  诉讼费与诉讼标的额的关系主要在于: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收取的,诉讼标的额的数理越多,那么所需要交纳的诉讼费也就越高,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九)胜诉率的概念:法院一般按胜诉比例来分摊诉讼费,比如原告的诉讼标的是10万,如果法院判决是8万,那么80%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由原告承担.
  
  (十)第十九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十一)第二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三、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
  
  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四、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区别
  
  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综上所述,诉讼过程当中对标的物的金额和诉讼费用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超过十万元不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不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不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总结: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一、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诉讼费与诉讼标的额的关系主要在于: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收取的,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


·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能够改善和提高您的生活质量,平时服务于您的一些发明,这些发明的首创者,一般都是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专利保护的。在专利局没有为当事人颁发专利证书的情形之下是不能够称之为专利的。因此在......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一、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不一定合法,除非公司确实无法经营时自然与员工的合同就没有效了,但公司还应当给这些员工支付经......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


·新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期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期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总则是一部非常基础的法律,很多法律在修改和制定过程中都要依据民法总则来修订,对于宣告死亡日期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纠纷,在民法总则中规定了关于......


诉讼费用与诉讼标的额关系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