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中对开设赌场罪的判刑标准来看,因为犯罪嫌疑人的非法获利已经有将近3亿元,基本上不存在判缓刑的可能性,主刑期都有可能是10年有期徒刑,这3亿元是因为开设赌场才取得的,对非法所得会依法没收。
  
  
总结: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一、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吗?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是好事,起码是从看守所里出来了。但最后的结果很难说,因为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的结束,还要随传随到,最后法院还要审判。解除取保......


·当事人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吗
      一,当事人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吗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禁止购买火车票,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机关就会没收保证金,责令另行提供担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


·眼睛的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在工作中或是生活中,眼睛有遇到受伤的情况。在我们的眼睛受伤是由他因产生,这时就需要对眼睛进行司法的鉴定,向有关人员和机构进行索赔。那眼睛的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鉴......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在我们国家,国家对土地的规划是比较规范的,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用途分为几种,没种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那么在土地使用用途变......


·用刀砍伤人怎么判刑的?
      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


·行政法中征收和征用都是什么行征行为?
      行政法中征收和征用都是什么行征行为?一、行政法中征收和征用都是什么行征行为?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都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


开设赌场盈利3亿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