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的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机关公正的遗嘱材料,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二、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带什么资料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3、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4、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5、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公证书三、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四、住房公积金继承人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父母是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只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替补队员”就不能继承遗产。另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婴儿、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影响他享有的民事权利,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监护人代管理和行使其权利。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福利政策,是公司缴纳一半个人进行缴纳一半。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公积金的使用是可以贷款买房、装修房屋或者是租赁房屋。当事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全部取出来的,但是要出具证明。
  
  
  
总结: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的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批捕阶段律师发表意见的规定有什么?
      一、批捕阶段律师发表意见的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


·两口子一个人去世财产必须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两口子一个人去世财产必须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食品还是产品都会在生产后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会交付给客户。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建设,在建设后也会进行验收的过程。......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多久?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多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


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