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检察院批捕有抗诉必须得在申请重审后才行吗?

  一、对检察院批捕有抗诉必须得在申请重审后才行吗?民事案件必须是通过再审才能申请度检察院抗诉,如果没有通过再审程序,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对检察院的抗诉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再抗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不得再次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是指如果检察院做出不予以抗诉决定后,就不能在向任何一级的检察院在申请抗诉了不过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对作出的不予抗诉的决定申请复议二、抗诉是否必然引起再审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三、抗诉怎样提起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综上所述,检察院做出不予以抗诉决定后,不能向任何一级的检察院在申请抗诉了,可以对不予抗诉的决定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总结:一、对检察院批捕有抗诉必须得在申请重审后才行吗?民事案件必须是通过再审才能申请度检察院抗诉,如果没有通过再审程序,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诈骗被拘留7天会留下案底么?
      一、信用卡诈骗被拘留7天会留下案底么?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最少判几年?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最少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3他项权证放款需要多长时间?
      现在买房子基本上都是到银行做抵押贷款或者按揭买房,不只是需要办理房产证了,还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办理完毕之后就代表着房子的抵押已经做好了,银行在收到他项权证之后在资金充足......


·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
      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一、如果离婚小孩子抚养权判给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如何理解区分?
      在生活中,因为婚前婚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某种婚姻关系不合法,受压迫种种的问题,接着就会产生一系列后果,以至于这段婚姻维持不下去了。这时候就会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我们向法院......


对检察院批捕有抗诉必须得在申请重审后才行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