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
  
  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下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赔偿一般是针对于因执法人员的过错而造成了公民受到伤害所要承担的赔偿,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是不会受理的,所以,申请任何的赔偿都需要有合法的依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总结: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一、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离婚一般2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给双方一人一个,这样的话,相对来说的话也是比较公平的,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用会赔偿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用会赔偿吗?违法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一、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判处哪些处罚的人员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判处哪些处罚的人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解除婚姻关系后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


·加班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