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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不服上诉费多少钱?

  一审不服上诉费多少钱?
  
  一、一审不服上诉费多少钱?
  
  不服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费是和一审是一样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有关诉讼费用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实际的案件情况而定的,不同的案件由于其诉讼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导致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对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法院,并按照法院的相关规定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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