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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除了要求书面形式外,自书遗嘱要想合法有抄效,还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遗嘱真实,是具备订立遗嘱能力的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
  
  2、遗嘱内容完整,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体现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二)自书遗嘱的效力:
  
  自书遗嘱如果不规范、不合法,将影响其法律效力。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遗嘱才能最终被认定有效性。
  
  以下十种情况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
  
  1. 文盲,不识字;
  
  2. 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 患有脑中风;
  
  4. 盲人和聋哑人;
  
  5. 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6. 不具备书写能力;
  
  7. 高度近视(白内障严重),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 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知疾病,导致无法签字;
  
  9.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道智障等精神状况不正常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人;
  
  10.无个人合法财产的,包括财产登记、存款在他人名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综上所述,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文盲,不识字, 不具备书写能力, 近视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知疾病,导致无法签字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书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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