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房屋继承有哪些条件?

  一、农村土地房屋继承有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3、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4、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5、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使用权
  
  1、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
  
  2、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没倒塌,是可以继续住的。
  
  3、房子坏了,修缮一下,是可以继续住的。
  
  4、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修建的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所以,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可以做为自己的财产继承了,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没有推倒重建的权利。
  
  三、有几种情况,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宅基地
  
  1、没有和父母一方一起来申请符合宅基条件的情况,所以这样的情况就无法有继承权。
  
  2、父母是村里人,孩子都已进城落户,将无法继承宅基。
  
  3、如里遇到房屋年久失修或者长期空闲的情况,可以不允许继承父母的房子,这种情况属于普遍的的规矩,对于继承父母宅基地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将让子女失去资格。
  
  4、不过遇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问题,可以应对的方法当中,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村里的符合条件的人,除了不能翻建,子女还是有使用权的,等房子不能再住的时候,自然宅基将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继承房屋,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宅基地无法继承,户口不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可以继承。
  
  
总结:一、农村土地房屋继承有哪些条件?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况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2、继承人不和被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企业调解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


·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已经成为了稀缺资源,但是我国是国有土地,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对土地进行租赁,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了一篇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但同时还是要......


·交了首付可以退房吗
      很多购房者在交了首付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在交了房屋首付之后,产生退房的想法,这样的情形下可以退房吗,如果退房的话能不能要回首付和定金,之后的按揭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即......


·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购房吗?
      未成年的孩子可以购房吗?未成年人是可以进行购房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未成年人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未成......


·诈骗拘留多久判刑处罚?
      诈骗拘留多久判刑处罚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捕不超过7天,最长37天。也就是在37天内必须做出一个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的一个决定,如果被批捕了,批捕之后......


·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虚假离婚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外宣称夫妻离婚,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则是夫妻之间本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出于某种目的而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虚假离婚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风险......


农村土地房屋继承有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