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什么?

  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什么? 一、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
  在我挂现行法律中,独立破产的事由只能是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
   二、内资公司清算的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不进行清算);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院裁决解散的(公司法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事由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7、董事会决议解散(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事由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6、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出席会议的一致决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召开会议)
   五、外资企业法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阅读完以上我们提供的资料,您可以了解到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债务或者资不抵债,其中资不抵债是独立破产的唯一事由。同时您还可以了解到,内资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破产事由。
  
  
  
总结: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什么?一、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在我挂现行法律中,独立破产的事由只能是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二、内资公司清算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我国对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相似之处,但却也让部分人无法准确的区分清楚。尤其是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有不少人其实搞不清楚我国对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对此,我们整理......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


·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
      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骗取国家补贴是什么罪骗取的国家农业补贴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
      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一、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1、软件著作权;2、文字作品;3、口述作品;4、音乐、戏剧、曲艺......


·浙江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最近几年来我国民众开始越来越关注国家赔偿法也是有原因的,过去可能是在刑侦技术不发达,各种规章制度不够严明的情况下发生过少部分的冤假错案,而且申请国家赔偿的这几起案例都是极其有代......


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